安康一对父女未如实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被立案侦查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2-14 09:33:53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隐瞒疫情必将严惩不贷。2月13日,记者从白河县公安局了解到,安康一对父女未如实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被立案侦查。

白河县公安介绍,今年2月8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军(男,汉族,49岁,白河县仓上镇槐坪村人,已被隔离治疗)、李某静(女,汉族,27岁,系李某军之女,白河县仓上镇槐坪村人,已被隔离治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方称,经初步调查,李某静长期在武汉务工,在今年1月20日她乘车由武汉返回白河县仓上镇后并在家宴请多人聚餐,后又参加他人组织的聚餐。自1月24日始,镇、村安排专人多次告知李某军、李某静要居家隔离,不能走动,不能聚餐。

2月2日,李某军有发烧症状,2月3日,白河县人民医院将李某军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并医学隔离治疗。

在白河县疾控中心收到预警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军、李某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李某军未如实提供近期密切接触人员信息。经法律政策宣讲后,李某静仍拒绝给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致使防疫部门无法及时有效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

李某军、李某静拒不执行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李某军、李某静、王某芳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致使与其密切接触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白河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军、李某静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白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白河县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仍在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既关乎你和家人乃至全社会的生命健康,也是每位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部门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及拒绝、阻碍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医疗、依法征用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今日要闻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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