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

西部网 2020-02-15 20:16:57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通讯员 何蓉)2月15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22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各地要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所需费用从历年劳保费节余中列支。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按照适当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为有序推进企业开工复工,《措施》规定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有序分类开工复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指导发承包双方合法合理分担因应对疫情防控导致的损失;要积极帮助企业破解难题,严禁“一刀切”限制企业开工复工,要“一企一策”科学甄别实施。

在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方面,各地要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所需费用从历年劳保费节余中列支,经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对施工企业进行补助,对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劳保费用可暂缓、分批缴纳;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适当增加对企业的定向支持;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政府要按照适当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为加快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措施》要求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充足稳定,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要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力争2020年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达到100公里;要分类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对省政府确定的20个县域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进行重点培育、跟踪指导,实行市县季度自查、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县城承载能力;要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个人),可以适当减免租金;要积极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享受到2019年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457个城镇老旧小区和16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到全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复工、开工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政务审批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工程建设“不见面审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邮寄办、不见面”。建立住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如期打赢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积极构建社区+城管工作机制。加大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

今日要闻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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