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口罩开车要扣分?谣言!

台州公安 2020-02-23 10:49:31

近日,台州本地朋友圈在流传一张“驾驶时未带口罩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截图,本地网民在微信群纷纷热传并提醒他人要带好口罩。

经交警部门核实,该信息为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没有讲到不戴口罩交通违法,疫情期间也并未出台过不戴口罩交通违法的新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今日要闻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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