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记忆】投豆豆,画杠杠,当年的延安这么搞选举
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中心 2020-12-05 01:11:11
选举,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实现民主的最终途径。人类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选举,也出现过许多离奇古怪的故事或传说。选举结果的公正,来自于平等;选举结果的不公正或遭到质疑,必然是选举的不平等。
陕甘宁边区选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普遍、直接、平等、自由的选举形式,实现了公正平等的目标。
1937年5月,《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公开发布。条例规定:除了汉奸特务、依法被剥夺公民权的罪犯和精神病患者外,“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后改为18岁)的,无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普遍、直接、平等、自由选举的浪潮开始在黄土高原上翻滚。
1937年7月至12月,边区进行了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次民主选举。
为了帮助选民认识和了解选举,选举前,成立各级选举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一是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培训。宣传采取文字宣传、口头宣传和文艺宣传3种方式。文字宣传方式包括报纸、标语、图画、出版定期刊物、编辑选举材料等;口头宣传方式包括演说、报告、谈话、座谈会、家庭访问等;文艺宣传方式包括秧歌、歌曲、剧团演出等。二是审查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三是检查政府工作,评议政府工作人员,提名候选人,出榜公布。四是先行试点,再行推广。
候选人是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的。边区第一次普选时,在候选人的提名上,采取各抗日党派、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有一定人数联署(至少10人以上)推荐3种方式。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要当众说明自己的政见和施政方针,争取选民对自己的了解,接受选民的审查。
边区进行第一次普选时,区级仍延续苏维埃时期的体制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因此也进行区议员选举。区议员的选举与乡选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议员人数的比额不同,乡代表居民每20人选举1名,区议会议员居民每50人选举1名……选举都是以乡为单位进行,候选人名单不出本乡范围,候选人名单由乡党支部和该乡的职业、群众团体提出。县议员的选举以区为选举单位,议员的人数比额为每200人选举1名,一般的乡人数在500—1000名,可选举县议员3—5名,因此,县议员的选举仍可不出乡,在乡的范围内进行。鉴于此,在选举过程中,区、县议员的选举是结合进行的,只是在候选人名单上加以区别,至于候选人的提名、讨论、选举,在程序上完全一致。
边区议员以县为单位进行选举,每居民1500人选举1名边区议员。(边区议员的选举是在1937年12月进行的,此时,边区政府已通令边区议会改称“特区人民代表大会”,议员改称“代表”。为了叙述的一致性,本文仍称议员。)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的一部分领导人被安排到各县,作为边区议员候选人参加选举。如林伯渠被安排到志丹县进行选举,朱德、徐特立被安排到安塞县进行选举,李富春、伍修权被安排到延安市进行选举等。这次选举,共选出边区议员500多名。
1941年1月至7月间和1945年8月至1946年3月间,边区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规模的全民普选。此时,区级已不再作为一级政权,所以,就只进行乡、县、边区三级选举。选举基本延续了第一次普选时的成功做法。只是在候选人的提名上更为民主,选民对候选人的审查更为严格,投票更为谨慎。选民在投票时主要看候选人是否对抗日工作“矢忠矢勤”,是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是否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误,经过深思熟虑后,选民们才会投上自己庄严的一票。当时流行的《选举小调》唱道:“民主政治要实行,选举为了老百姓。咱们选举什么人?办事又好又公平,还不要私情。”“清清的天,白白的云,大家选举要留神。选举票上看清楚,看清好人与坏人。选上好人大家好,选上坏人都糟糕。”
然而,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却遭到了国民党的肆意攻击和诋毁。国民党一份报纸断言:共产党的“普选”是做秀——“谁不知道,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八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他们既不能记自己的名,更不会记共产党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这种政府只能叫做‘魔术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共产党人却掩耳盗铃,硬说‘魔术政府’就是‘民主’政府,简直就是对全国人民的一种侮辱。”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不可否认,边区文化落后,文盲众多,在这块土地上生息了几千年的百姓,此前,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民主制度,也就根本谈不上民主的习惯和觉悟。与落后紧随的是愚昧。在这样的区域推行民主政治,实行民主选举,似乎确实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严重的缺陷。但中国共产党人却对民主选举有独特的理解。对他们来说,选举能否进行和能否很好地进行,关键在于人民有没有发表意见和反对他人意见的权利,在于人民能不能真正无拘束地拥护某个人和反对某个人,至于选举的技术问题,只要有实行民主的决心,人民的文化水平低与不识字都不会变成不可克服的障碍。
当中国共产党人把民主政治这把金钥匙交给把人民时,边区人民的聪明才智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边区人民根据边区实际,因时因地因人,创造了一套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选举办法。在便于召开选举大会的地方,按行政村或自然村召开选民大会,当场投票、开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居住分散、不便召开选民大会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派人背着带锁加封的箱子,串乡走户进行选举。在投票方式上,识字的采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用画圈法、画杠法、画点法,不识字的用投豆法、烙票法、举手法等。投豆法和烙票法是当时最普及最受欢迎的选举方法,这两种方法,也是不拘一格,会因时因地而作适当的改变。一种比较普遍的方法是,选举时每位候选人一只碗,写上其名字,摆到桌子上,如果要选10个人,便发给每个选举人10颗豆子。每个选举人投票前,由监选人将碗上的候选人名字逐个念一遍。选举人愿选某人,就投豆到某碗。有的干脆让候选人在主席台上坐成一排,候选人背对选民,每位候选人的背后放一只碗,选举人愿选某人,就把豆投到某人背后的碗里。为了不得罪人,投豆的时候,选民故意穿长袖子衣服,从每个碗边都划过去,让旁边的人看不清到底投了谁的票。豆投完以后,宣布开票数豆,豆多的当选。比较常见的烙票法,就是把选票提前印好,选举时,由工作人员念候选人名单,选民喜欢谁,就在谁的名字上头,用香火烧一个洞。
民主的种子在边区落地生根后,民主政权的群众基础在边区牢固奠定。
纵观边区的三次选举,就其性质而言,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范畴,但它符合建立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是当时中国最民主的选举制度。因而受到边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全力支持,参选的比例也逐次上升。调查显示,边区第一次普选,参选者人数占选民总数的70%,个别地方达80%以上。第二次普选时参选者人数占选民总数上升到80%,绥德、清涧、延川等县达95%,清涧县有一个乡,选民全部参加了选举。第三次选举时正值日本投降,普天同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空前高涨,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部选民的82.5%,最高的达96%。
涌动在边区的民主选举浪潮,与中国共产党调整边区内部的阶级关系,扩大民主范围密切相关。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边区政府在政治上恢复地主、富农、资本家、僧侣等的公民权,经济上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代之以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政策。对于逃亡在外的地主、资本家等,欢迎他们重返家园。在已经实施土改的地区,同样给他们分一份土地,没有进行土改的地区,保证他们的土地所有权与私人财产不受侵犯。逃亡外地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听说自己已有了公民权,纷纷返回边区。如志丹县,在1937年至1939年3年中回乡的有60多户,占总逃亡户的95%以上。环县截止1942年1月底,返回家乡的达70人。富县绅士许定乾说:“我在外边干事,早就想回来,人家造谣说回到边区就有杀身之祸。我放胆回来后,不但没被杀,反而照顾我的生活,佃户交租,我应收的租子未少一粒。”不仅如此,各党派各团体可以自由发表竞选演说和竞选纲领,从事竞选活动。对少数民族也有专门的规定。这样,调动了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政治热情和抗日积极性,也就自然而然地催生了盛况空前、热闹非凡的选举景象:每逢选举之日,各选举点往往像赶庙会、过年节一样,有婆姨手抱娃娃,兜揣馍馍参加选举的,有大闺女、新媳妇穿上新装,搭伙结队去参加选举的,也有六七十岁的小脚老太,拄着拐杖,走出山沟参加选举的,许多村子几乎是男女老少一齐出动,地主、富农也积极参加,一些地富绅商,看到红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上有自己的名字,满脸笑容。
种种生动感人的故事,在边区俯拾皆是。安定县中区一位70多岁的王老太太,手拄拐杖,高高兴兴地去参加选举。当时大风呼啸,飞沙蔽日,人们劝她别去了,她执意不从,边走边说:“活到70多岁,总没作过主,今天要咱作主,咱自然要去选个如意的。”
投豆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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