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省份首部!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西部网04-26 15:46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今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4月26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和贯彻实施具体措施,标志着我国西部省份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共6章62条,它的颁布施行对我省各项知识产权行为和活动从法制角度予以立法支持,从执法角度予以法治保障,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点,将对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陕西谱写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侯社教表示。

强化保护 彰显陕西特色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条例》是我省在知识产权领域制定的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一体推进是重要立法意图之一。”陕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占峰表示,在依法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在相关领域整体推进方面,《条例》明确适用范围覆盖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等知识产权八类。同时,明晰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职责。

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运用方面,王占峰说,《条例》支持和鼓励知识产权各类客体的高质量创造运用和创新发展,明确建立容错机制,对在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但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专利导航制度,推动建立老字号名录管理机制,支持版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健全优化职务成果奖励和报酬制度、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等。

在实行全面、严格、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还着力构建保护与促进并重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各类型知识产权提供“全链条保护”。王占峰说,《条例》明确要求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企业自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网上处理机制;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司法案件办理效能;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展会主承办方和体育、文化、旅游等重大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履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条例》还明确保护重点,要求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和侵权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等。”王占峰说。

推进落实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强省

据悉,2023年,陕西省共办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1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575件,专利侵权案件8件,地理标志侵权案件4件,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件4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侯社教表示,围绕《条例》贯彻落实,陕西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运用好《条例》的手段措施,明确工作主攻方向,谋划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人员资金投入,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落实,压实压紧各方各级责任,确保共建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侯社教说,《条例》围绕陕西省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以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职务成果奖励和报酬制度、职称评审评价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规范,“这些都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措施,要结合我省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重点推动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促进创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聚焦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持续推动我省形成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并尽快使之知识产权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就知识产权保护所做的规定,为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侯社教表示,要加快陕西省“1+N”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修订与《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配套与《条例》相衔接的政策措施。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条例》行政司法保护规定,健全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和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制度,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和属地查处机制等。要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中,贯彻落实好《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助力陕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服务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拓展海外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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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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