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袁耀辉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陕西日报 2020-12-17 10:22:32
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袁耀辉通过非法放贷、强揽工程等,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逐步形成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张某、袁某、杨某等人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直接听从袁耀辉支配调遣。被告人宋某、文某、何某等系一般参加者,负责联系雇佣外地闲散人员,为强揽工程聚众造势、实施寻衅滋事行为。
该组织成立初期,袁耀辉通过结算入狱前债权、获取资助、借款等筹措启动资金,开展高利放贷活动大肆敛财,形成原始积累。同时,成立铜川市恒昇工贸有限公司,以强揽工程、非法放贷等手段并行“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之道。该组织在攫取大量财富的基础上,以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许诺占股分红等手段笼络人心,并通过暂扣机械费、索要借款等经济制裁手段,强化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在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该组织形成了一定的纪律规约,且犯罪活动具有多样性。
经调查发现,该组织多次利用暴力、软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称霸一方,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
2020年7月14日,随着二审终结,袁耀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袁耀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5名同案犯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铜川市政法机关通力协作,依法全面查清该组织涉案财产、利益链条,共判处罚金212.7万元,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共计4781.04万元;共立案审查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1件、处理40人,彻底摧毁了该组织的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记者 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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