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评|“受教育”与“得实惠”

陕西日报11-07 07:37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务必要处理好党员干部“受教育”与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关系,使开展主题教育的过程成为党群干群关系更融洽的过程。

党员干部“受教育”,学得好才能做得实。开展主题教育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只有时时对表、事事对标,才能确保不偏航、不走样,也只有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才能触动思想、收到成效。“学思想”是主题教育第一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党员干部要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深刻感受真理的味道、思想的魅力、实践的伟力、领袖的情怀,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切实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

人民群众“得实惠”,做得实才能解民忧。为民办实事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论要联系实际,学习要激发干劲。党员干部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既“面对面”,又“背靠背”,把群众意见收集上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列出清单,吃透情况、摸清问题,下气力解决群众就业、教育、医疗、托育、住房、养老等领域的急事难事,并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问题整改情况,避免“自弹自唱”“体内循环”。对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返工”“补课”,真正把惠民实事做在群众身边、做到群众心里。

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前提、是关键,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最终目的。要把在第一批主题教育中获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用活,通过党员干部“受教育”,持续提升其服务群众的本领能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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