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试用期工资可以随便定吗?这些常见法律问题请注意

西部网2024-05-21 10:06

西部网讯 什么是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随便定吗?临近毕业季,求职问题已经成为毕业生关注的焦点,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黄玉律师为您解析有关“试用期”的常见法律问题。

什么是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习期一般可以理解为在校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时期。很多高校的学生暑期实践往往就属于这一类型。

见习规范叫法应该是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或创业准备活动。

试用期的工资随便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期限随便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1年(含),试用期≤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3年(含),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试用期≤六个月。

试用期交社保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的,我们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违法约定试用期,能主张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黄玉律师

对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建议

避免天价违约金。就业协议书作为民事合同,违约金属于可约定的项目,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对违约条款和违约金给予特别关注。

提前约定免责事由。有同学表示听说:“考上公务员、研究生可无条件解约,不用支付违约金。”我国尚未有全国性的法律或政策规定可以如此,若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已与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中明文约定某些可免除毕业生违约责任的条件(如考上公务员、三支一扶和研究生等),可按约定进行。如没有特殊约定,毕业生无法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提前查明签约的用人单位主体。要确保《就业协议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公章上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另外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单位情况如何?避免陷入就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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