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陕西日报2025-07-03 08:06
7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5版),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服务内容,助力高校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
服务指南主要围绕能力提升、专项招聘、企业吸纳、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就业服务等方面,着重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介绍相关政策服务举措。
具体来看,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陕西明确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根据政策,在陕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陕西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陕西明确提出多项补贴政策,包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陕西明确在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参加见习,或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据介绍,在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可自愿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陕西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记者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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