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10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西安日报2025-07-12 08:24

7月11日,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雁塔区等10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正式批复西安市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10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西安10个县(区)有新定位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批复,西安市10个县(区)有了新定位:

雁塔区,富有人文魅力的宜居城区、传承古都文化的典范地区,建设国际化的创新创业集聚区。

未央区,西安北部开放门户、先进制造业为引领的产业高地和大遗址保护与文化传承示范区。

灞桥区,对外开放功能核心承载区、山水文化魅力彰显的宜居城区、现代都市农业样板区。

阎良区,西安都市圈综合性新城、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

长安区,西安综合性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秦创原南部科技创新示范带重要支点、山水文化魅力彰显的宜居城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临潼区,西安都市圈综合性新城、国际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承载区、传承古都文化的典范地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

高陵区,西安都市圈综合性新城、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渭北先进制造业走廊核心区。

鄠邑区,西安都市圈综合性新城、西安综合性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秦创原南部科技创新示范带重要支点、山水文化魅力彰显的宜居城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蓝田县,西安都市圈节点城市、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

周至县,西安都市圈节点城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现代都市农业样板区。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批复对10个县(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和用水总量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重要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到2035年——

雁塔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09万亩。未央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15平方千米。灞桥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3.95平方千米。阎良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24平方千米。长安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0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7.09平方千米。临潼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8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16平方千米。高陵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5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45平方千米。鄠邑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06平方千米。蓝田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27.64平方千米。周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110.91平方千米。

“多规合一”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批复要求,10个县(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要生态廊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系统修复林地、草地、湿地和水生态环境,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完善城镇体系,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空间。

要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及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管控;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注重风貌引导,保护传承传统特色乡村风貌;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批复强调,《规划》是对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要坚持“多规合一”,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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