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5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公布 城六区考生7月19日至21日网上填报志愿
三秦都市报2025-07-15 08:20
7月18日12:00,西安市将公布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线上查询,或到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招办线下查询;对绑定微信的考生将通过微信进行成绩推送。同时,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线将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他各招生单元录取控制线由各区县教育局公布。7月14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中的不低于50%定向分配到招生单元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育人效果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有序扩大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
普通高中阶段录取分城六区及五区二县两单元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普通高中和试点综合高中班执行西安市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职业高中招生依据办学条件、学位承载能力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并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备案后组织实施。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国际课程班、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西藏插班生实行计划单列,执行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五区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因生源不足、尚有富余学位的部分高中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中职学校,由西安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可面向城六区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所有学校招生录取必须通过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录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普通高中、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各区县配合。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国际港、航天基地等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五区二县普通高中、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
从2025年起,西咸新区直管区原属城六区招生单元的学校继续随城六区统一组织;原咸阳区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管理,与直管区原长安、鄠邑区划一并纳入西咸新区直管区独立招生单元,由西咸新区具体组织实施。
五区二县和西咸新区直管区在城六区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其招生工作纳入城六区考试招生管理。
城六区考生7月19日至21日填报志愿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统一发布录取分数线;所有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处理。若发现限制、阻挠学生填报志愿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
城六区招生单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19日至7月21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西安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选报第一次征集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尚有剩余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
五区二县和西咸新区独立招生单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2日至7月24日。普通高中志愿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城六区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或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仅符合报考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不少于2所该批次学校。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西安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五区二县和西咸新区直管区独立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志愿,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分类报考和招录。
考生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填报时间随其招生计划所属的招生单元进行。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录取依据为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实践等5个维度;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
城六区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学校(含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批次分两批次。其中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依次按照特长生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丘成桐少年班等录取;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录取;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的顺序进行。本批次录取中,特长生类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其余各类录取成绩均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特长生类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普通高中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考生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录取成绩不低于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控制线。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和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资格。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任意2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和程序,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按照统一标准建立高一新生学籍库
西安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中考招生录取的照顾政策,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西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西安市中考录取结果将实行统一管理,结果统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城六区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独立招生单元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严格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试点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试点班的课程体系,在开足开齐普通高中课程的同时,须开设1门职业教育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实行学分制管理,教材选用版本与同区域相应学段保持一致。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严禁以集团化等名义混合招生。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取签约、承诺等方式提前组织招生,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记者 张彦刚)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