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
陕西日报2025-08-11 08:13
■ 推进创新创业学院等建设,试点开展创新创业思维基础课程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 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建设,构建辐射城乡、覆盖基层的公共创业服务网络
■ 深入实施创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选育用评”激励机制
■ 落实市场化创业孵化机制,鼓励各经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
8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及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7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旨在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通过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根据政策,陕西将推进创新创业学院等建设,试点开展创新创业思维基础课程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创新“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培训模式。鼓励各地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开发募集有创业经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辅助类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与经营管理。
为提升公共创业服务效能,陕西明确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建设,构建辐射城乡、覆盖基层的公共创业服务网络。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实现创业相关事项的一站式办理。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行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和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一件事”。
完善创业服务方面,政策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创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选育用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等专业化服务实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带动就业多的创业主体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工作范围,在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人才评定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
为提升创业孵化载体质量,陕西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场化创业孵化机制,鼓励各经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各地学习推广“飞地孵化”、设立分园等模式。支持引导返乡下乡入乡创业,允许在乡村创业人员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培养一批青年返乡创业带头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入乡创业。
按照政策,陕西各地可结合实际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陕西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记者 周明 见习记者 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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