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声”定“民生” 陕西拟立法规范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西部网2025-09-22 21:58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9月22日,《陕西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用法律方式推进票决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全面提升实施票决制的法治保障。

2023年10月,陕西省委出台《关于县乡两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探索推行票决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要求,为陕西探索开展票决制提供了制度依据。经过几年探索实践,票决制已在陕西县乡两级实现了全覆盖。

“制定票决制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票决制工作,把我省各地实施票决制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一兵在规定草案说明中提到。

据介绍,规定草案共分六章25条,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定义、票决制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规定草案所称的民生实事项目,是指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就票决制适用范围,规定草案明确,综合考虑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差异,按照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在陕西省县乡两级开展票决制工作。

规定草案还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的项目征集、审议票决、组织实施、监督测评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到票决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明确增加群众及企业负担、政府债务风险和涉稳风险等项目不得列入民生实事项目。

起点新闻记者 李卓然

审核 贾存真 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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