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出台自媒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西部网2025-11-18 18:59
为进一步做好自媒体服务管理,榆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出台了《榆林市自媒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网信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全流程管理,通过督促自媒体主动备案、全面摸排等方式,逐步建立属地内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自媒体及从业人员信息库。
《办法》鼓励自媒体积极履行网络正能量传播和舆论引导社会责任,通过多元化表达、多视角呈现、多平台发布,主动承担起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的社会义务。
《办法》要求自媒体运营、信息内容生产、发布与传播等,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规定自媒体禁止制作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散布谣言等十一类违法网络信息,防范抵制使用夸张标题、炒作绯闻丑闻、展现血腥惊悚等九类不良信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对于违反规定的自媒体,网信部门将视情节依法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整改、行政处罚,协调相关平台对其采取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罚措施。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自媒体将给予关闭账号处置。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起点新闻记者 李明
审核 魏诠 朱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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