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陕西日报2025-11-30 07:35

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规定》旨在把实施票决制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票决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和方式全过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

根据《规定》,确定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应当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体现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可持续性。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方面提出的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应当依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论证、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当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意愿、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环境影响、土地使用、公共安全等因素。

《规定》提出,保障要素不具备,增加群众及企业负担、政府债务风险和涉稳风险等项目不得列入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民生实事项目一般应当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成,确需跨年度实施的,应当明确年度阶段性目标及完成时限。

“作为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我比较关注《规定》。《规定》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的筛选和实施过程,提升了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民生工程更契合民意、让代表履职更贴近民生。我将广泛收集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履职尽责,在履职中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省人大代表、汉阴县人大代表张红霞说。 (记者 王姿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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