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区发布封山控峪通告 提高警惕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西安发布2025-01-15 17:05
近日
西安两区发布
封山控峪通告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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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森林防火封山控峪通告
根据市减灾办森林火险红色预警,1月14日14时长安区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后期我区仍维持高温天气,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减灾委综合研判,决定实行长安区森林防火封山控峪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14日16时起,对长安秦岭山区所有峪口实行封闭管理,只出不进,除公务、救护、抢险等必要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请勿进入山区,解封时间为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之后。
二、峪口封控期间,山区及沿山景区景点、农家乐、民宿一律暂停营业;山区及沿山所有施工全部暂停,施工人员请提前撤出,相关设施器材等请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所有进山游客、“驴友”等非常住人员请尽快离开山区,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三、区秦岭保护局负责督导检查沿山街办封山控峪工作,封控期间负责每日向区减灾办报告峪口峪道封控工作的检查情况;公安长安分局、交警长安大队协助配合做好封山控峪工作;区融媒体中心配合做好封山控峪通告发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指导做好停业停产工作;沿山街办负责组织实施封山控峪。
四、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形势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区秦岭保护局要做好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及早发现苗头火源。
五、压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各级各类防火责任人上岗到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管理,要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值班备勤工作,提前熟悉应急预案,完善物资装备。A级专业队伍、沿山各街办、区秦岭保护局各类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出动准备。
七、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对预警信息和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八、从严追责,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弄虚作假、迟报瞒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九、峪口封控期间,广大市民不得进入山区活动,请过境车辆及游客合理调整出行路线。因封山控峪给广大群众、游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西安市长安区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鄠邑区关于森林防火红色预警期间封山控峪的通知
各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气温偏高,干旱少雨,全省森林火警火情频发。1月14日,西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我区仍无有效降水,森林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现就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1月14日18时开始实施封山控峪行动。
二、由区秦岭保护局、各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在环山路(107省道)及太平、涝峪沿线各进山路口进行封控,各检查站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山入林。
三、由各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负责,对已进山的游客以及户外野营的驴友进行劝返,离开森林防火区。
四、由各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负责,对林区和峪口内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五、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成督查组,对相关部门和各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值班值守情况、森林防灭火红色预警措施落实情况、峪道峪口封闭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
六、由区秦保局,各沿山街办负责,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后,西安市鄠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及时发布解除通知。
西安市鄠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局提醒
冬季干燥风大
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请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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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朝长安、鄠邑宣传、陕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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